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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6855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9-03-30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2009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9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紧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新规划的第一年。做好全年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氛围,对推动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构建平安陕西和我省交通运输业又好又快又安全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紧紧围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及2009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机构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之一,由省厅“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的宣传教育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厅宣教中心牵头负责,有关单位和部门予以配合。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也要明确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的具体机构,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安全发展”的文件精神和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理解“安全发展”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力推动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又好又快又安全、全面协调发展。
(二)做好交通“安全生产年”各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我省交通运输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明确“三个压下来”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工作任务,推动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工作方案的有效落实。
二是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改进宣传方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做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有利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三是结合交通“安全生产年”工作安排部署,对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等各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同时,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由省交通工会、省厅安委会联合举办的“安康杯”竞赛,突出“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充分发挥一线基层职工在活动中的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和知识竞赛、演讲以及安全行活动。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是加强对“科技兴安”理念的宣传。宣传先进技术在交通运输安全领域的应用和取得的成果,重点宣传GPS行车记录仪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开展和GPS的安装普及工作。宣传企业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技术和管理理念、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宣传省内外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我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上台阶。
五是做好交通运输安全法制建设的宣传。重点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印发交通运输安全小册子或宣传品向群众发放,积极解答群众不清楚的问题,增强公众交通运输安全法制意识。加强群众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和重大事件的安全宣传工作。加大对“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期间、汛期、冬季等特殊时段和临江、临砭等事故易发路段的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各种方式,认真总结、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取得的成就、当前我省交通运输安全面临的形势、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的会议内容、宣传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以便于更好地做好安排部署。
(四)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人员自身思想理论学习,增强其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阵地意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宣传人员培训工作,着重提高职业操守、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提高与媒体打交道和运用媒体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培养和充实安全生产通讯员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公布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件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安全问题,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巩固壮大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主阵地,更好地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心任务服务。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按程序及时公布社会影响大的交通运输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交通运输安全违法非法行为和处罚结果,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公信度。
(二)做好典型人物和事件的宣传,发挥榜样作用
要积极推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监管一线人员的先进榜样和典型事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树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要充分发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作用,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报》、《中国交通报》、《陕西交通报》和交通运输安全网站等宣传主阵地,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发挥引领作用。
请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上报省厅。
厅宣教中心电话:029-85395353 传真:029-8539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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